金融有可能過度發達嗎?遭到金融危機余波沖擊、對金融機構獲得紓困感到氣憤、對金融業的優厚報酬惱火、對一再出現的不法行動感到震驚、對應當負責的人不受懲罰感到震怒的大多數普通人,很容易回答“是的”。
持這種觀點的不只是他們。學者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和國際清算銀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等有影響力的國際機構的人員也認同這一點。金融是有可能過度發達的。更重要的是,一些大型經濟體正處于這種境地,其中包括日本和美國。
金融活動的角色很容易招來質疑。畢竟,在2012年1月和2014年12月之間,各金融機構向美國執法機構支付了1390億美元的罰金。更為根本的是這樣一個對比,在1998到2014年間,金融業在美國國內生產總值(GDP)中平均占比達到7%,在利潤中的平均占比則達到了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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