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德?尼克松(Richard Nixon)曾言:“嗯,如果總統做了,那就是合法的。”沒有人會指責巴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總統是尼克松式的人物。奧巴馬傾向于依法辦事,不會批準竊聽對手,也沒有報復心理。然而他在埋葬水門事件(Watergate)后出臺的競選籌款改革方面比誰都積極。也許未來奧巴馬會為最近的舉措懊悔。
最近,奧巴馬在華盛頓舉行的一場籌款晚宴上發表了一番演說。這起低調的活動是“行動組織”(OFA)的創始人峰會。OFA曾負責2012年奧巴馬的總統競選活動,如今已經化身為白宮事實上的籌款部門。晚宴的與會者包括谷歌(Google)董事長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但多數夜間新聞節目都沒有報道這場宴會。
然而,這一刻標志著,美國的“永久性競選”(permanent campaign)已經體制化了。晚宴門票每個人頭5萬美元。出價50萬美元以上的將有資格每季度與奧巴馬會見一次。即便是喬治?W?布什(George W. Bush)都沒這么大膽。有句話說,治國就是選擇。現在呢,競選就是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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