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國資委明確中國寶武、國投、招商局、華潤和中國建材5家企業由“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改革試點企業”轉為正式的“國有資本投資公司”。上述5家企業由以往產業集團向國有資本投資公司的轉變,一定程度表明作為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重要環節和配套措施的國有資本管理體系的改革的實施進入到實質階段。
從2013年11月中國共產黨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概念,國務院國資委從2014年啟動三批19家試點到如今上述5家企業轉為正式的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時間已經過去了將近十年。那么,此時此刻,我們應該如何展望國有資本投資公司的未來呢?
第一,上述轉變的核心是由原來“管人管事管企業”的產業集團轉變為“管資本”的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因此,擺在上述5家以及未來更多的國有資本投資公司面前突出的挑戰是,如何避免以往產業集團通過集團內部管理文件的方式直接干預控股和參股子公司的人事任免和經營戰略調整,而是在公司法的框架下以主要股東的角色通過股東大會等方式履行和保護國資的投資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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