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化事宜全球一盤棋,“碳中和”也不例外。2020年12月的氣候雄心峰會上,全球45個國家作出提高國家自主貢獻的承諾。目前已有30多個國家提出氣候中性或凈零排放目標(信息來自Climate News網站)。一些國際大型跨國公司和中國央企,如海德堡水泥、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全球鞋領導品牌Crocs等紛紛提出了具體的減排計劃。英國是第一個以立法形式明確零碳排放的發達國家。2008年,英國《氣候變化法案》正式生效,承諾2050年實現碳中和。最發達的G7國家中,法國、德國、英國和加拿大承諾在2050年實現零碳排放。
發達國家在做出氣候中性承諾的時候,發展階段已基本實現工業化向服務業的過渡,人均GDP也位列高收入國家行列,因此這些自主承諾的發達國家從碳達峰到碳中和過渡的時間整體上快于其它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一些小型經濟體,尤其是以旅游和農業為主的發展中國家中的目前已經是“碳負”或“凈碳匯”國家,如不丹、烏拉圭等。而像中國這樣人口超過14億,仍然處于工業化中期,人均GDP剛邁入1萬美元門檻,還未到達發達國家行列的國家,從碳達峰到實現碳中和僅30年。如何給這些不愿搭便車、做出較大自主貢獻的國家以正反饋和激勵,同樣是全球氣候治理機制與協調應該考慮的問題。
然而國際氣候治理規則尚未正式確立,全球碳排放總量的確定及配額分配,以及交易機制等問題還懸而未決。“碳中和”、“氣候中性”等承諾大多數國家出于自主承諾,屬于軟約束。但《巴黎氣候協議》締約國中還有少數未積極做出自主承諾的國家。因此除了無法避免的發展差距,全球氣候治理中存在搭便車現象,未承諾國家對承諾國家的搭便車,后來者搭先行者便車的情形。目前歐盟提出碳排放邊境稅,一定程度可以使碳排放軟約束變成環境硬約束。但若氣候中性締約先行國提出的碳關稅或碳減排要求過高,對其它國家造成不切實際的負擔,最終也不利于承諾國碳中和或凈零排放目標的推進。因此,碳中和搭便車現象是一個值得探討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