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6年去世之前,香港紡織業大亨羅定邦(Law Ting-pong)手寫了一封意愿書,他在里面表達了一種愿望:“慎始者必慎于終”。
不幸的是,由于這份非正式遺囑的措辭不嚴謹,他的6位子女圍繞他留下的10億港元財產打起了官司,一直折騰到2011年。
如今,官司已了結,他的37歲孫子羅正杰(Bosco Law,上圖)作為家族所有的小型企業集團、業務涵蓋服裝制造、零售和房地產的羅氏集團(Lawsgroup)的行政總裁,正試圖踐行上述關于謹慎為人處世的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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