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央行發布《2014年第三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報告中首次回應了9、10月央行曾通過創新工具向商業銀行注入流動性的事實。但與市場傳言有異,此次使用的工具并非抵押補充貸款(PSL),而是中期借貸便利(Medium-term Lending Facility,MLF)。報告中稱9 月和10 月,央行曾通過中期借貸便利向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較大規模的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等分別投放基礎貨幣5000 億元和2695 億元,期限均為3 個月,利率為3.5%。
就MLF的意義,報告中也有涉及,內容大體上可以歸于以下幾點:一是在外匯占款渠道投放基礎貨幣出現階段性放緩的情況下,中期借貸便利起到了補充流動性缺口的作用,有利于保持中性適度的流動性水平;二是發揮中期政策利率的作用,引導商業銀行降低貸款利率和社會融資成本,支持實體經濟增長。
不難看出,央行上述兩點解釋其實恰恰回應了當前市場上對于貨幣政策新的框架 的解讀,即“打造短期利率走廊與中期利率指引”的新框架。當然,筆者認為,對于上述貨幣政策新框架的解讀需要反復思量。當前貨幣政策正處于從數量型調控轉向價格型調控的機遇期,提及新政策框架,首先要考慮與利率市場化的關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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