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監管當局禁止了一家精品投資銀行就股份發行以及交易向企業提供咨詢建議,作為打擊投行不盡責行為的措施之一,此前大量內地企業在港上市的過程中存在問題。
一連串有問題的上市促使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于去年全面修訂了有關盡職調查以及企業上市準備工作的監管規定。
根據新的法規,投資銀行家如果幫助一家欺詐不實的企業發售股票,將面臨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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