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漢克?格林伯格(Hank Greenberg)就2008年美國國際集團(AIG)接受紓困之事,對美國政府和紐約聯邦儲備銀行(New York Federal Reserve)提起了訴訟,索賠250億美元。有很多詞匯可以用來對此進行形容,其中許多是不宜見報的。我覺得用“荒唐”很合適。
格林伯格的觀點是,政府剝奪了他在AIG的80%的權益,來為一批“外國實體”紓困,是違憲的。他通過所控股的在巴拿馬注冊、總部設在瑞士的投資公司Starr International(簡稱Sico)對AIG持股。Sico曾是AIG的最大股東。格林伯格要求拿回屬于他的錢,現在就要。
他忽略了一個小細節:如果紐約聯儲在2008年9月袖手旁觀,AIG可能已經倒閉了,其股東將一文不剩,而不是還拿著20%的股權。相反,紐約聯儲介入了,提供了850億美元的貸款,繼而又在財政部支持下提供了數十億美元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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