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特技演員、一位95歲的祖母和一位默片喜劇演員幾乎沒有共同點——除了一點:他們的財富都是靠自己打拼的。這三人是“網紅經濟”的一部分。這個生態系統由在線內容創作者、社交媒體平臺、廣告代理公司和數據分析共同構成。高盛(Goldman Sachs)預計,到2027年其規模將接近5,000億美元。
如今,線上內容創作常被人嗤之以鼻:展示奢侈生日禮物,或只是削個土豆,似乎談不上有什么創意。但這是一個具備“爆款經濟”邏輯的行業。與傳統創業者不同——無論是經營雜貨的個體商戶,還是充滿愿景的科技企業家——網紅幾乎無需啟動資金。而大多數初創企業在早期往往資金緊張、持續燒錢,網紅們卻往往一上手就能快速變現。據稱,中國網紅鄭香香通過高速剪輯式的商品推廣,在短短幾天內便實現了高達1800萬美元的銷售額。
越來越多的財富開始由內容創作者本身掌握。YouTube 曾在未支付任何報酬的情況下播放創作者視頻近三年,如今聲稱在過去四年已向創作者和媒體公司支付了1000億美元,主要來自廣告分成。網紅也通過為品牌推廣產品獲利,這與中國的模式頗為相似——在那里,那些被稱為KOL(關鍵意見領袖)的營銷人士,盡管名稱略顯拗口,卻同樣靠佩戴手表、服飾和各類小物件賺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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