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的大臣們提議,在英格蘭和威爾士取消大量刑事罪行的陪審團審判權。他們正努力應對案件嚴重積壓的問題,這些積壓導致許多案件的聽證會被拖延一年以上。
根據這一改革方案,所有預計判處五年或以下監禁的案件都將取消陪審團,被告也將不再像目前對許多罪名那樣,有權要求陪審團審判。
目前既可由獨任法官審理、也可由陪審團審理的案件,將統一移交至皇家刑事法院新設的“合議庭”(bench division),由獨任法官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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