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是麻省理工學院管理學院創業學教授兼創新副院長
大西洋兩岸的政府都在考慮增加稅收,尤其是投資者面臨的稅收。其中一項提議是增加資本利得稅,即在投資變現時對投資價值增加征收的稅款。此外,還提議對附帶權益的稅收處理進行修改,附帶權益是對成功投資大型機構委托資金的投資者的獎勵。
毫不奇怪,這些建議引起了風險投資界的關注。此外,有證據表明,對資助下一代初創企業的投資者和企業家征稅是決策者們的逆向思維之舉,而這些決策者們也在尋求推動創新和經濟增長。根據美國的證據,當資本利得增加時,對初創企業的投資會下降。
盡管如此,政治現實表明,資本利得的增加幾乎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另一個問題是,如何利用這一時刻推動風險投資朝著對我們社會最重要的方向發展。如果我們對推動創新的投資活動保持較低的稅率,又當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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